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方案
► 北京市核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北京市各医疗机构正确开展核医学诊疗工作,北京市核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方案”(附后),作为各单位进行核医学诊疗业务工作的指导文件,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北京市核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2020年2月10日
北京市核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方案
目 录
一、背景
二、总原则
三、防控流程
四、各岗位防控方案
五、具体操作细则
六、注意事项
七、参考文献
八、编写人员和单位
一、背景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2020年2月8日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Novel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一些质控中心相继发布了相关专业的防控方案。
为切实做好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工作,北京市核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方案”,用于指导非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核医学科正确开展核医学影像检查工作。定点医院核医学科影像检查方案参见《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发表的工作方案与预案。
二、总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与控制主要包括:控制传染来源,切断传播途径,清除生长环境,规范防控措施。
除已设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定点单位,北京市大部分非定点医疗机构更多可能接触到的是疑似患者或病毒携带者,核医学科作为医技科室,在控制传染来源方面主要需要迅速甄别疑似患者,将这些疑似患者送到指定部门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对疑似患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消毒处理,可能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切断传播途径。切断传播途径还包括对容易出现病毒污染的预约登记室、候诊室、注射室、显像检查室等患者及陪护者活动区域的空气、体液、排泄物等提前做好切断性预防消毒,清除病毒生长环境。此外,应正确使用各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并适用于核医学影像检查的防控用品,做到规范防控。通过实施各种防控措施,达到在核医学影像检查过程中,受检患者以及工作人员“零感染”的目标。
三、防控流程
核医学影像检查区域按照院内感染控制要求明确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均执行严格消毒,工作人员需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需按要求穿脱、消毒。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流程,需按照岗位设置,从环境、设备、人员等环节设计防控方案,形成核医学影像检查防控流程。日常工作流程如下:
受检者进入核医学科(候诊大厅)→预约检查→接诊患者→注射前等候→注射显像剂→注射后等候→受检者扫描→扫描后等候→受检者离开核医学科→医师书写并完成检查报告→领取报告。
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高度可疑新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均需立即启动科内及院内院感报告系统,按要求妥善处置,并对患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行下一个患者检查,同时记录该患者在本区域内可能接触到的每一个人的联系方式,以备后续监测。
四、各岗位防控方案
1、预约检查(包括领取报告)防控方案
(1)遵守预约登记工作基本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针对性防控措施
l 预约登记室划分为污染区。
l 建议每日指定预约登记岗位人员。
l 全程需佩戴口罩(外科口罩、医用N95防护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医用帽和手套;具备条件者,建议穿防护服、护目镜。
l 错峰预约,避免人员过于密集。建议通过电话或者微信等方式预约、登记及告知。
l 登记及告知内容包括:14日内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日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接触史;发病前14天内与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接触史;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患者体温;预约/陪护者体温;预约/陪护者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l 已确诊或高度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取消检查,推荐其至定点医院核医学科进行检查;或改约检查时间,待确诊为非冠状病毒感染或冠状病毒感染痊愈后再行检查;
l 非诊疗急需谨慎安排肺通气显像、负荷心肌显像等检查。
l 随时进行手卫生。
l 每日对登记室相关物品进行消毒。
2、接诊患者防控方案
(1)遵守接诊工作基本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针对性防控措施
l 所有患者建议行电话接诊,详细了解受检者近期(14天)接触史和旅行史,对于14天内有湖北地区生活史和旅行史或来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病地区(包括社区)以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的受检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先隔离满14天后接诊医生与申请医生共同进行分析,以评价是否适合进行核医学检查。
l 所有患者进入核医学区域后,全程均需带口罩直至检查结束离开,原则不允许患者家属进入,如必须陪伴,最多允许1个陪护家属,并全程带口罩直至离开。
l 接诊室/区域划分为污染区。
l 建议每日指定接诊岗位人员。
l 接诊人员全程需佩戴口罩(外科口罩、医用N95防护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医用帽、手套;具备条件者,建议穿防护服、护目镜。
l 随时进行手卫生。
l 接诊患者后及时对接诊室相关物品进行消毒。
3、高活室、设备及注射人员防控方案
(1)遵守高活室工作基本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针对性防控措施
l 高活室划分为半污染区(注射室位于高活室内者划分为污染区)。
l 建议每日指定高活室岗位人员。
l 全程需佩戴口罩(外科口罩、医用N95防护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医用帽、手套、放射护目镜;具备条件者,建议穿防护服。
l 随时进行手卫生。
l 每日对高活室相关物品进行消毒。
4、扫描室、设备及技师防控方案
(1)遵守SPECT(/CT)、PET(/CT)扫描工作基本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针对性防控措施
l 扫描室划分为污染区。
l 建议每日指定进出扫描室(注射、摆位、床旁操机)岗位人员。
l 全程需佩戴口罩(外科口罩、医用N95防护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医用帽、手套、放射护目镜;具备条件者,建议穿防护服。
l 技师操作摆位快速准确,避免长时间与患者接触,有条件使用智能摆位。
l 随时进行手卫生。
l 每例检查结束后对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l 每日对扫描室、设备及相关物品进行消毒。
5、控制室、设备及技师/医师防控方案
(1)遵守SPECT(/CT)、PET(/CT)扫描工作基本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针对性防控措施:
l 控制室划分为半污染区。
l 建议控制室技师/医师活动范围限制于半污染区与清洁区。
l 全程需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医用帽、手套。
l 注意手卫生。
l 每日对控制室设备及相关物品进行消毒。
6、报告室医师防控方案
(1)遵守SPECT(/CT)、PET(/CT)报告书写工作基本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针对性防控措施
l 报告室划分为清洁区(未设置独立报告室的单位,可划分为半污染区)。
l 建议报告医师活动范围限制于半污染区与清洁区,避免人员聚集。
l 全程需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医用帽、手套。
l 注意手卫生。
l 每日对报告室设备及相关物品进行消毒。
l 如需医患交流,建议通过电话等非接触方式沟通。
7、候诊室、留观室环境防控方案
(1)遵守候诊室环境卫生基本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针对性防控措施
l 注射前候诊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划分为污染区。
l 推荐使用呼叫系统及其他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医患交流。
l 必要时需要进出候诊室、留观室的医务人员需佩戴口罩(外科口罩、医用N95防护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医用帽、手套、放射护目镜;具备条件者,建议穿防护服。
l 每日指定专人对候诊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进行消毒。
8、患者(以及陪护者)防控方案
(1)受检患者进入核医学科检查区之后应遵守此方案进行防护。
(2)告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亦可提前电话告知),向受检者告知必须实施的防控措施。
(3)患者(包括陪护者)防控措施
l 患者及陪护者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余更高防护效果口罩)。必要时给受检者提供一次性手套。
l 进行手卫生宣教,提供手消毒设施。
l 患者及陪护者均需接受体温监测。
l 指定区域候诊,禁止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聚集和四处走动。
l 患者及陪护者禁止随地吐痰,水杯及其它生活垃圾放入指定垃圾桶。
五、具体操作细则
1、日常清洁
(1)金属表面和具有油漆的表面可以用柔和去污剂擦拭,再用干的毛巾擦干。切勿使用腐蚀性的清洗剂、溶剂、腐蚀性的去污剂以及腐蚀性的抛光剂。如果您不能确定清洁剂的特性,请勿使用。
(2)镀铬部件只能用干的毛巾擦拭。不要使用磨蚀性的抛光剂。为了保护表面的涂层,请使用非磨蚀性的蜡。塑料材质表面只能用肥皂和水清洁,如果使用其他去污剂(例如,高浓度酒精),塑料材料会失去光泽并容易开裂。
(3)任何标准的玻璃清洁剂都可用于清洁触摸屏;注意避免使用含有氨的产品。把玻璃清洁剂喷洒在布或毛巾上,然后擦拭触摸屏;务必及时除去液滴防止流淌至设备缝隙。灰尘和指印一般不影响密封触摸屏的使用。
2、设备消毒
(1)设备(SPECT(/CT)、PET(/CT)等)的消毒,做完检查后使用 75%的乙醇擦拭消毒,如有污物或肉眼可见污渍,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清除污渍后,再行消毒。
(2)切勿使用腐蚀性、溶解性消毒剂或灭菌剂。
(3)谨慎使用消毒喷雾装置。这些喷雾可能会渗入设备,导致电气短路、金属腐蚀或其他损坏。如需使用喷雾消毒装置,必须先关闭设备并待其冷却,然后用塑料薄膜将设备完全盖住,才能开始喷雾。待所有喷雾散尽,才能揭去塑料薄膜,然后按照上述方法对设备自身进行消毒或灭菌。
3、地面消毒
机房地面使用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地面擦拭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清除污渍后,再行消毒。候诊区、走廊地面消毒用2000 mg/L含氯消毒剂对候诊区、走廊通道(包括栏杆、门把手、窗户、墙面开关等)进行消毒,如有污染物处理方法同机房内。
4、空气消毒
在无人状态下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照射(30 W~16平方米房间,需连续照射30分钟以上),持续开窗和/或通风管道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照射消毒有效距离为1.5 W/M,需合理配置覆盖整个机房;在操作中也可使用空气消毒机持续消毒。
5、放射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措施
(1)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
(2)医疗废物收集流程: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隔离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品如注射器等,针头等利器必须装入利器盒中)装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3/4满,袋内喷5000 mg/L含氯消毒剂后,内层鹅颈式封口,内层袋表面喷洒5000 mg/L含氯消毒剂,外层鹅颈式封口,贴专用标识,外层袋表面再喷洒5000 mg/L含氯消毒剂,置于科室医疗废物暂存处存放。
(3)由保洁员或专职医疗废物收集员进行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做好交接登记、密闭转运、医院暂存地点贮存。
六、注意事项
(1)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北京市于2020年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本方案作为临床核医学检查指导文件,在此期间使用。
(2)本方案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非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核医学科影像检查。
(3)定点医院核医学科影像检查方案参见《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发表的工作方案与相关医院工作方案与预案。
(4)本方案作为指导意见进行推荐,各医院核医学科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科室防控方案。
(5)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有的新冠肺炎患者潜伏期较长,临床表现轻微,为将病毒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临床需求和患者病情,并通过采取有效沟通,将非急需的核医学检查推迟进行,力争做好防控前移。
(6)做好核医学科人员内部防控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包括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工作、每日测量体温、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技能以及全员密切配合等。
七、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及其解读。
2、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传染病影像技术专业委员会专家共识协作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专家共识。
3、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核医学影像检查的工作流程及防护建议。
4、北京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关于加强放射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相关工作的建议。
5、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关于呼吸道传播性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环境清洁消毒建议(试行)。
八、编写人员
编写人员:马云川,雷霄,于江媛,王风,李囡,邢海群,牛娜,王雪鹃,马云霞,张岩,杨敏福,杨吉刚,王茜,姚稚明,霍力,杨志
编写单位: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和北京肿瘤医院